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2条人事任免消息。其中,涉及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18所高校。


(资料图)

关于吴涧等2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开放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大理大学、曲靖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保山学院、昭通学院、普洱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吴 涧 任云南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正权 任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蔡金红 免去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张 慧 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正雄 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施仲军 免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李正彪 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夏雪山 任昆明医科大学校长,免去其昆明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贵义 免去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陆 地 任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祁苑红 免去云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建才 任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蒋 锋 任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郎启训 任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熊良林 任云南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狄光智 任西南林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彦萍 免去大理大学副校长职务;

廖望科 任大理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成飞翔 任曲靖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 伟 任玉溪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侯兴华 任保山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饶勋剑 任昭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险峰 免去普洱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祖军 任普洱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金华 免去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李 辉 免去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关于刘宗立等13名同志保留待遇的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开放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大理大学、保山学院、昭通学院、普洱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刘宗立 免去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孙海清 免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徐昆龙 免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王晓萍 免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李 松 免去昆明医科大学校长职务,保留正厅长级待遇;

李 燕 免去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卢宇辉 免去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罗 骥 免去云南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赵龙庆 免去西南林业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赵 昱 免去大理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邓忠汉 免去保山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铁云峰 免去昭通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白应华 免去普洱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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