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
【资料图】
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精神,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提名资格和条件
详见《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二)提名申请
1.单位提名
符合条件的提名单位按要求择优开展本区域、本行业、本部门范围内的提名工作。
2.专家提名
拟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应由符合条件的专家按照《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2,以下简称《工作手册》)要求,将签字后的提名专家申请表发送至KJJL@tj.gov.cn。审核通过后,提名专家按要求开展提名工作。
(三)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各单位须按照《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方可提名。
各单位要强化科技保密意识,加强公示范围、方式、内容等管理,防范关键敏感信息泄露。
二、系统填报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kxjs.tj.gov.cn),为所提名项目创建填报账号,并组织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在线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7月5日9:00至9月4日17:00,逾期无法提交。
(一)提名书填报
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使用填报账号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提名书》。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
(二)提名书审核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履行提名责任,对提名项目《提名书》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进行科研诚信审核;对所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后,在线提交《提名意见》。
(三)提名材料提交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在线提交《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函》、项目《提名书》。
重要提示:上述三个环节中,涉及盖章、签字的内容,系统内均有模板,须从系统下载,盖章、签字,扫描后上传系统。
三、材料报送
(一)多媒体介绍材料
提名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的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初评通过项目须制作多媒体介绍材料。
多媒体介绍材料包括PPT视频版及PPT版,长宽比建议16:9,不得加入背景音乐,不得出现主讲人画面。
PPT视频版格式要求:制作wmv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由前三完成人录制,插播的含专业配音的视频一般不得超过总时长的10%。
PPT版格式要求:.pptx或.ppt格式,不得加入配音,不需自动播放。
提名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多媒体介绍材料。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请于9月12日前,登录系统对提名项目多媒体介绍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参加评审。
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初评通过项目多媒体介绍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纸质提名材料
1.提名函(1份)。所有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均需报送。
2.提名书原件(1份)。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统一报送评审通过项目的纸质提名书原件;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提名书。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列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2022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22年6月30日前应用)。
(三)202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特等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四)同一项目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该项目暂停一年提名。连续两年提名项目未获奖的提名专家,暂停提名资格一年。
(五)提名项目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作出科研贡献,并提供证明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六)提名2023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按规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登录市科技局网站(kxjs.tj.gov.cn),项目成果登记—办理成果登记,即可查询办理程序、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南开区大学道与科研西路交口东南角天津科技广场天开综合服务中心1层5号窗口。
咨询电话:022-87028866、022-24436614
(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登录市科技局网站(kxjs.tj.gov.cn),办事服务—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即可查询办理程序、各区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五、工作培训会
(一)会议时间
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9:30
(二)会议内容
天津市科技奖励政策解读及提名注意事项;交流与答疑。
(三)参会人员及形式
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开展。
1.提名单位:各单位可安排一名科技奖励负责同志现场参会。也可线上参会,或以分会场形式组织管辖范围内申报单位统一线上参会,每个提名单位只允许一个账号登录腾讯会议。
2.提名专家:可现场参会,也可线上参会。
线下会议地点: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报告厅(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线上会议腾讯会议号,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参会人员请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