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官网获悉,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同意以北部湾港为离境港,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这是国家实施的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

(文章来源:财联社)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