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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既要、又要、还要”的诸多诉求,与基金管理人(GP)市场化诉求之间,形成了天然的分歧与矛盾,不过,这个客观存在的矛盾有其合理性,也将会一直存续下去。
合理性在于,任何一笔资金背后都有各自的诉求,比如险资对定期分红有要求,银行资金对整体浮盈有较高要求,个人有限合伙人(LP)也要求资金能快速回笼……作为国资LP,有更多的诉求也就不难理解了。
总的来看,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诉求可概括为两点:国资增值保值和产业引导。出于体制机制的约束和体制内的评价体系,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无法完全依照市场化基金以及市场投资逻辑来运行。这就注定了GP和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之间的矛盾会一直存在。
不过,换个角度看,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多种诉求之所以能成立,正是因为市场上有不少GP愿意为之“买单”——这些GP愿意接受并且能顺利完成任务,当地政府也能成功引进资金和产业,即便再高的返投比例和再多的招商诉求也不为过。反之,地方政府设立的引导基金如果无人问津,或者频繁遭到GP反悔,就说明其设置的种种条件不为市场接受,就需要适时调整。因此,市场的无形之手会对这个GP和政府引导基金之间的矛盾进行动态调节,最终实现平衡发展。
应该说,在当前募资环境下,GP难以放弃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这个市场上为数不多的优质LP;在当前各地的产业竞争中,地方政府也非常需要创投基金作为资本招商的“抓手”。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决定了双方都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求同存异,寻求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共赢局面。具体来看,GP要创造条件尽量满足出资人的合理诉求,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则要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对返投等要求进行认定,保障基金能够按市场化方式运营,维护GP和全体出资人权益。
可以预见的是,在体制和市场的博弈与碰撞过程中,引导基金对GP的要求会越来越高,GP之间的竞争将越发激烈。那些无法从当前市场主流资金中获得支持,也无法募集到其他社会资金的GP终将“出局”。此外,近两年的明显变化是,政府出资比例从过去的20%、30%不断上升,甚至有的地方高达70%,以此来争夺优质GP.对GP来说,专业化以及布局的广度和深度将是制胜关键。
此外,虽然众多GP扎堆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基础雄厚的地区以较好地完成返投任务,但有限的优质项目数量也意味着项目估值高,如果GP最终投不进去或者不达引导基金预期,会影响到后续政府出资的积极性。因此,部分GP另辟蹊径,开始发力中西部城市,也不失为一种差异化的打法。中西部地区虽然在管理政府引导基金方面经验相对不足,但合肥、西安等部分城市也有不错的产业基础,政府、企业和资本若能充分融合、通力合作,对GP和地方政府来说,都将是一个新的机遇。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