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如何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经历约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后,相关监管要求落定。
银保监会入围11月18日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银保监会日前印发了《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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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正式文件落地,银保监会对首批展业机构的要求浮出水面。通知确定,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一级资本净额在1000亿元以上、具有跨区域服务能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具有较强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已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
《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实施名单制管理,首批入围的是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包括商业银行23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
以及理财公司11家: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信银理财。
“个人养老金制度处于初始阶段,覆盖面大、业务要求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参与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业务经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社会责任等均有较高要求。”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暂行办法》显示,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包括:资金账户业务;个人养老储蓄业务;个人养老金产品代销业务,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等。
通知明确,理财公司应当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方案,对拟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理财产品开展可行性评估,并将业务方案报送银保监会。
通知还提出,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当履行主体责任,尽快完成业务筹备工作,确保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系统对接等满足个人养老金业务需求。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在国家有关部门选定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城市开展业务,后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推开。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