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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信中国,为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的,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或者存储超过1万人人脸信息的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