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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海警局、上海海关缉私局、市检三分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行民刑案件衔接机制工作备忘录》,旨在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行政协同共治,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据悉,该《工作备忘录》建立了行政、检察、侦查与司法机关之间环境资源行民刑案件的衔接机制,包括证据调取、鉴定评估程序、共享专家库资源的支持配合;强化信息沟通交流、大要案协同处理、推动数字赋能、环境修复执行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重点难点的联席会议制度;合作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五个方面。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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