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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至4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伍某黄等20人涉嫌犯贩卖、运输毒品等罪一案,涉案毒品达1万余克。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伍某黄等20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伍某黄等人在娄底市多地纠集20余人通过贩卖毒品牟利,逐步形成了以伍某黄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贤、伍某有等人为成员的犯罪集团。2020年3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伍某黄等人先后多次从湖南安化县、邵阳市等地购进毒品回娄底市娄星区城区、新化县贩卖。期间,该犯罪集团还利用苏某(已判决)等人的银行卡或微信号收取毒资,掩饰、隐瞒贩卖毒品所得非法利益的来源和性质。
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犯罪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质证和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转自:娄底法院网】
来源:中国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