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项目奖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情况、知识产权权属,候选人、候选单位贡献持有异议的,或对人物奖公示候选人学术道德等持有异议的,可填写《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异议申请表》,书面向市奖励办提出异议,写明异议内容、异议理由,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署实名。
三、奖励办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符合异议范围和受理条件的异议予以受理,并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
四、异议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2日。凡匿名、冒名、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五、报送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邮编100035。联系电话:010—66131863-612。
附件:
1.2021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目录(人物奖)
2.2021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目录(项目奖)
3.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异议申请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