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间,紫光股份发布公告称,4月18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转发的清华控股关于清华大学无偿划转清华控股股权的《通知函》。

《通知函》显示,为全面加强清华大学与四川省战略合作,2022年4月18日,清华大学、四川省国资委、四川能投签署《关于<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划转的划入方由四川能投调整为四川省国资委,即清华大学将其持有的清华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国资委。

四川省国资委同意将清华控股100%股权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四川能投,投资完成后,最终由四川能投持有清华控股100%股权。本次无偿划转方式及实施安排调整不改变四川能投作为清华控股100%股权最终承接方的地位。

紫光股份表示,本次划转尚需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批复。

据悉,2021年12月10日,清华控股出资人清华大学与四川能投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清华大学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清华控股100%股权划转给四川能投。

2022年1月17日,紫光集团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为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

紫光股份指出,目前,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正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本次划转不影响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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