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李逸峰通讯员/宋律何勇) 3月9日,《株洲经开区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十条政策(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政策)出台,旨在加快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该区将全力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年”活动,到年底,全区新增市场主体550户以上、“四上”企业21家以上、规模工业企业10家以上,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以上、上市企业1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5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32家以上。
此次出台的十条政策,包括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楼宇经济招商、支持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企业升规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等10个方面。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做强做大。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规模,且本企业当年税收增幅不低于全区平均增速,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
鼓励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对首次新增入统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每户8万元给予奖励;对首次新增入统的资质等级建筑和房地产企业、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每户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和区外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注册并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文章来源:株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