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全市9个民族乡和246个民族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开展调查
●2024年前建成民族村基层人社服务平台
●支持有条件的民族乡村建设联谊型人才驿站
●开展民族乡村和民族学校专场专家服务
●面向民族乡村群众开展职业(工种)技能培训
本报讯(记者张文奎) 3月1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助力民族乡村振兴,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物质基础,市民宗局和人社局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做好民族乡村群众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在全省率先出台十条举措推动民族乡村群众就业创业。
《通知》具体包括开展民族乡村劳动力就业状况调查、建立民族村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强化民族乡村就业公共服务、推进少数民族自主创业项目参加资助评审、建设民族乡村人才驿站、成立民族乡村专家服务基地、举办民族乡村和民族学校专场专家服务、组织民族乡村群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少数民族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等十个方面。
按照《通知》,我市将对全市9个民族乡和246个民族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开展调查,并依托市人社局的宁德市城乡人力资源数据库,建立民族乡村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库,进而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民族乡村劳动力更好实现就业创业。
《通知》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要在2022年前,柘荣县、福鼎市要在2023年前,蕉城区、福安市、霞浦县要在2024年前建成民族村基层人社服务平台。
《通知》还支持有条件的民族乡村,依托当地创业场所、文创基地、主题休闲场所等建设联谊型人才驿站,也可与当地党员驿站、文化驿站、青年驿站等共建共享。支持产业发展好,在技术攻关、项目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需求强的民族乡村,成立专家服务基地,推进专家智力资源与民族乡村需求有效对接,发挥专家智力在民族乡村振兴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展民族乡村和民族学校专场专家服务,组织专家对口服务,精准对接民族乡村群众在农业种植、生产加工、技术应用、乡村规划设计、乡村教育等方面的需求服务,帮助提高民族乡村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民族学校教师专业水平。
还将面向民族乡村群众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银雕、烹饪、茶艺、评茶、服装设计、家政服务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提高民族乡村群众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和富民增收。支持少数民族技能人才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参加“宁德工匠”评选活动,树立少数民族技能人才典范。支持开发少数民族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展少数民族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举办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强化少数民族技能人才的挖掘与培养。
(文章来源:闽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