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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刘德华官方粉丝平台“华仔天地”发表侵权声明函,针对市场上有关刘德华代言一款白酒的广告与讯息予以否认。称刘德华从未而且无计划代言该品牌白酒,且没有授权任何公司、个人在此白酒产品上使用刘德华本人的肖像及姓名。
在这封侵权声明函还表示,“有关刘德华先生的代言资讯仅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映艺控股有限公司’官网为指定对外发送管道。本公司会对上述侵犯刘德华先生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随后,记者在网络上搜寻该款白酒,发现其官方代言人是经典影视剧《亮剑》主演何政军,目前已没有任何关于刘德华代言的文图。
据扬子晚报,在明星不知情的情况下,品牌经过中介公司操作,令明星“被代言”,这种情况近来在圈内不时发生。
不久前,#李易峰及工作室被浪莎起诉#登上微博热搜。李易峰方回应称,与浪莎无任何形式合作,也与浪莎所称图片授权公司无合作。所谓“图片授权”,一般指剧照的授权。
据了解,一些中介公司自称有正规影视公司演员、明星剧照的授权,然后以几万、十几万的价格对外销售给品牌,品牌则以有授权为挡箭牌,用打擦边球的形式,打着明星代言的旗号进行宣传。此行为让明星不明所以地陷入“被代言”。包括孙莉、刘涛、李冰冰、李现、杨洋、刘诗诗都遭遇过类似情况。
“这次刘德华发声明,大概率也是同样的问题。在不知情且没有任何合作的情况,图片被印在这款白酒产品上。这已经是侵害了刘德华的名誉权等。”一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据悉,刘德华也不是头一次遭遇“被代言”。多年前,有某净水器产品,将其个人形象随意使用。不但对外宣传刘德华担任产品代言人,并在各种落地活动中,张贴刘德华形象照片。最终被刘德华提告,求偿人民币201万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