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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力争三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8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54家以上,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超500家。
为完成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目标,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以下重点任务:
推动企业股改规范。聚焦秦创原、重点产业链和园区培育企业及各类企业孵化载体孵化企业,推动集中股改,提供资本市场公益辅导与上市孵化。深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股改,加大股改企业激励,将股改企业及时纳入上市培育体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引导企业坚守创业初心、坚持主业恒心,以上市为标准,严格规范运作,办一流企业、创一流业绩。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市政府之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动、突出重点,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强化企业联合培育。深化与沪、深、北、港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的战略合作,加强与交易所驻陕基地服务协同,发挥好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功能作用,联合连贯、高效开展企业走访、培训等活动。各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将管理、服务、联络企业推荐进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指导企业接受资本市场培育和孵化。加强省级上市后备企业的动态管理和培育服务,按照规定和程序定期遴选发布后备企业名单。开展资本市场助企行动计划,常态化办好高管成长特训营、董秘培训班、领导干部资本市场研修班、资本市场服务周等公益培训活动。
跟踪服务重点企业。紧盯与保荐机构签约企业,每年推荐辅导备案企业不少于30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重点企业“走进沪、深、北交易所”,做好宣传、推介工作。用好企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在审核、待注册企业跟踪服务,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及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上市过程中所遇问题。发挥好上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为上市后备企业等提供咨询、顾问等服务。公示中介机构在陕执业情况,督导各中介机构勤勉高效展业,提高执业质量。
着力推动国企上市。推动落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将上市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督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定期梳理国资国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鼓励引导国资国企赴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力争竞争类企业资本证券化率每年提高20%。深入推进陕西西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大力推进驻陕央企和我省各级国有企业市场化并购重组、独立或分拆上市。鼓励各级国有企业合作设立并购重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扎实推进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提升,突出抓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和成效评估。加强与上市公司的交流,发挥好上市公司的作用。鼓励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加大实体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引导上市公司在稳增长、促就业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2022—2024年,力争全省上市公司每年股票融资不少于200亿元。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支持依法合规按程序迁入产业协同性强的省外上市公司。推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企业及时“晋级”创新层,为企业加快上市创造条件。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做到上市公司经营、退市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将防范和处置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关口前移,加强风险日常监测、分析研判、协调指导及处置。
大力发展私募基金。2022年底前,出台《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工商登记会商机制。加大对创业投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和自主创新等方面重点布局,聚焦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推动设立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为私募基金和后备企业提供“跟投”“领投”服务。加快建立“硬科技”投资联盟,引导全国知名创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陕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发挥秦创原路演中心的功能,为各类路演对接提供信息技术和综合服务保障。扎实推进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厉打击名基实储、资金池、自融自用、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陕西省企业上市挂牌目标任务分解表(2022—2024年):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