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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APP显示,4月1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向上海雅銮房产经纪公司、霍某某等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方为谢娜、张杰,案由涉及名誉权纠纷。

文书显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的第3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

据天眼查App显示,4月4日,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文书公开。

文书中显示:原告雅銮公司诉称,思和中心持有包括系争房屋在内的多套房产,思和中心与雅銮公司之间达成非独家委托代理销售合意,同时期,思和中心与其他房产销售或经纪公司也达成类似的合作。

2019年雅銮公司客户经理霍某安排并陪同张某、谢某及谢某母亲等人两次看房,意向买家表达了购买意愿并表示不具备在沪购房资格,拟考虑以公司名义购房,霍某告知其可以注册公司后购买,但之后意向客户表示不再购买。

嗣后,雅銮公司获知意向买家通过太平戴维斯公司以“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网签合同。雅銮公司认为太平戴维斯公司与眉开眼笑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时间在6个月的客户信息有效保护期之内,思和中心未注意到保护期即向太平戴维斯公司支付酬金,构成“跳单”。

法院审理认为,在没有相应协议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无法确认雅銮公司与谢某之间仅凭带看房即成立了中介合同关系,更无法确认谢某事先或事后知晓会承担带看房后另行委托其他中介的法律后果,谢某与思和中心之间没有“跳单”共谋的行为。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2年2月7日。一位化名为H的中介人发文表示,张杰和谢娜夫妇在2019年6月21和6月22日两天在其亲自带领介绍下看房,但两人在自己面前却表现出无意买房的假象,后期经过自己的调查发现,张杰和谢娜夫妻已经跳过自己直接和这套房源的房主私下签约。这种跳单买房的事情让该中介十分不满,于是发文控诉。

谢娜和张杰夫妻就此事做出回应,委托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声明中也就买房跳单问题做出了解释,否认自己跳单,认为中介H先生涉嫌造谣诽谤并且表示将选择走司法程序还自己一个清白。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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