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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正在从沿海开放的后队,变成新时代内陆发展的前队。

从4月18日开始,湖北省将围绕《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召开8场新闻发布会,首场发布会聚焦先行区建设的“十二大行动”。

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目标任务。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新武说,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湖北在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战略地位将进一步凸显,完全有基础有条件率先探索,促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

针对湖北四化发展不充分不协同、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等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实施意见》提出了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行动、实施平安建设行动、实施科创能级提升行动、实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三大都市圈建设行动、实施强县工程行动、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实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实施完整内需体系培育行动、实施综合交通体系升级行动、实施高质量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新一轮改革开放行动等“十二大行动”。

高水平自立自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湖北科创资源丰富,武汉成为国家批准的第五个科技创新中心。作为科教大省,湖北要以湖北所能服务国家所需,加快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以“用”为引领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

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三大都市圈是湖北建设先行区的主战场。“十二大行动”提出,湖北要通过增强中心城市和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形成三大都市圈引领的城镇化格局和区域经济布局,推动解决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问题,辐射引领带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湖北地处中部腹地,具有广阔的战略纵深,能够形成辐射全国近三分之一人口的市场规模,在提振消费、扩大投资、增加供给等方面还有很大潜力空间。湖北将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消费提质扩容,精准扩大有效投资,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强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切实打通堵点,畅通经济循环,不断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湖北省发改委主任黎东辉在新闻发布会上解读称,《实施意见》提出的71项重要指标是衡量先行区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其中,涉及科创和产业类指标有23项、城乡区域协调类指标有17项,占比分别达到32.3%、23.9%,将引导各地加快实现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高质量发展。一些体现“先行”要求的关键性指标,指标值一般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如,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到12%,都是走在中部乃至全国前列。

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沈悦表示,湖北将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建设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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