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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近日印发《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下称《标准》),对外公布中山市在生育服务、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工作领域的最新服务标准。《标准》共分7个章节,提出了99条服务标准内容。其中,今年被列入中山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备受关注。中山将把城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将主要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开展改造。按照计划,中山市今年改造开工100个老旧小区,完成改造30个。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是中山市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中山计划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分类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修缮屋面、外墙、楼梯,优化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消防、照明、绿化、停车位、文体设施等配套。今年3月,中山出台了《中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对改造工作提出了细化技术指引。截至今年4月,全市评审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近100个。
按照《标准》,接下来中山将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个大类别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其中,基础类改造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改造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在改造资金方面,《标准》也提出了方向,实行合理共担机制。基础类由市、镇(街)财政按比例投入,完善类、提升类以社会资金、专业经营单位、居民自筹等方式为主。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
南方+记者雷海泉
(文章来源:南方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