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要大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切记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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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我在深圳收到了人生中首份法院判决书,一起有关网络购物的维权案以胜诉告终。
案情大概是这样的:今年1月份,我在淘宝天猫平台为朋友购买一张价值460元的简易床,当时产品宣传彩页显著标识“免费上楼包安装”。然而,朋友在另一城市收到货物后,注册地在江苏省宿迁市的商家表示派师傅上门安装需另行收费。由于协商未果,我选择了退货并向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通常,消费者有多种维权方式,包括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我选择向法院起诉的原因是,当下原告可以线上提交诉讼材料,案情简单的还能够申请线上开庭,全程无需亲自奔波至法院,省却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务成本。而且,法院最终会出具内容详实的判决书,对案件作出更加明确的司法解释。早前,我都是从新闻上看到有关诉讼的流程,实际生活中还没有进行过尝试,故本次维权也是一次难得的实践机会。
此案中,我先是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提交了网上立案的电子版文件,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含目录)、身份证明和送达地址确认书。在获得法院审查通过后,我将这些资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法院。案件开庭前,按照法官的要求,我又补充邮寄了视频证据,即用手机将网购相关细节拍视频后录制成光盘。将邮寄、诉讼等费用累计,我的案件财务支出成本整体不足百元。
虽然此案历经大半年时光,但期间不用过多操心,只需耐心等待即可,毕竟要考虑到法院案件众多、法官数量有限的现实。8月初,案件在线开庭持续不到半小时就结束了,没有占用大量时间。最终,法院认定商家存在违约和消费欺诈行为,并支持了我的“三倍赔偿”诉求。
事后总结,此次诉讼成功与平台交易信息得到长期保存有很大关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的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虽然大型互联网购物平台过往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但基本都能做到交易留痕管理,较好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利。在举证环节,购物页面的原始数据随时可以轻松获得,让我对胜诉充满信心。
此外,法院工作方式与时俱进,尤其是在线诉讼让我鼓足了坚持诉讼的勇气。2021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明确,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去年也曾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进一步支持和推进在线诉讼等司法活动,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很多时候,由于互联网购物过程中买卖双方距离甚远,一些不良商户打着顾客维权不易的心理而动些“歪心思”、搞些“小动作”。虽然法院经常支持原告合理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诉求,可是由于这类费用需要提前垫付且存在败诉风险,所以很多人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终选择息事宁人。试想,如果需要从深圳穿越近半个中国到宿迁,提前花费数千元去为一件案值不足500元的物品打官司,随之耗费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恐怕会令我“打退堂鼓”。
今年是淘宝网成立的第二十个年头。过去二十载,以淘宝、京东等为代表的在线购物平台蓬勃发展,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只是网购后维权在较长一段时期内颇为艰难。幸运的是,随着法律法规的优化以及在线诉讼的开展,线上购物体验的品质愈发完善,网购后诉讼维权也像网购本身一样方便。不少年轻人遇到网购纠纷时选择起诉维权,这既是法律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也与我国司法制度发展进步密不可分。根据上海浦东法院2022年3月披露的数据,该院近三年内受理的网络消费案件中,年轻人成为了维权的主力军,“八零后”“九零后”原告占比超过七成。
在线诉讼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消费者来说,要大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切记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当然,现实中也会有人脱离法律规则,盲目主张不合理的赔偿诉求而浪费过多精力,这就要求消费者进一步提升维权意识,树立理性维权观念。在线购物过程中,要重视证据材料的保存,包括产品原始售卖页面、收货时的查验视频、与商家的沟通内容等,这将会对后期维权带来极大便利。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