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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山大学官方公众号12月10日消息,2022年9月1日,中山大学正式实施修订后的《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简称《规定》)。修订后的《规定》大幅提高奖助标准,博士研究生平均从4.6万元/生·学年提升至5.8万元/生·学年,平均涨幅达26%;尤其是最低等次奖助标准提升最为明显,最高涨幅达40.5%。

该《规定》于今年8月正式修订发布。此次修订围绕奖助金更名、大幅提高奖助标准,调整奖助比例、老生同等待遇等4个方面。

奖助金更名方面。从2022级开始,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最低等次为“二等助研金”。即将原“一等奖助金、二等奖助金、三等奖助金”分别调整为“校长奖学金(特等)、一等助研金、二等助研金”。

调整奖助比例由原来第一、二等级占比30%,提高至占比50%。让更多的学生享受更高等次奖助。

此外,所有符合参评资格的学生均按照提高后的奖助标准执行。

据介绍,研究生奖助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导师(培养单位)配套投入三部分。中山大学每年自筹经费占总发放金额的45%。

此次修订是中山大学贯彻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提出“坚持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落实中大校长高松在2022年春季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探索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的具体行动。

图源: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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