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首批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认定和培育名单的通知

皖科基地秘〔2023〕108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资料图】

根据《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皖科基地〔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2〕435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已完成首批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认定工作程序,对“智慧电网数字协同技术”等48家联合实验室予以认定(名单见附件1),对“建筑数字孪生”等47家联合实验室纳入培育名单(名单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48家联合实验室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聚焦我省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建立人财物相对独立和开放合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将我省更多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联合实验室建设期为三年,实行优奖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我省实验室体系优化重组的总体考虑,对依托同一单位组建的方向领域存在交叉的3家原有省重点实验室与新建联合实验室予以优化整合。

(二)纳入培育名单的47家联合实验室要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夯实共建基础、完善条件保障,争取在下一轮布局建设中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纳入培育名单的联合实验室加强指导、重点培育。

(三)认定的48家联合实验室使用实验室主任账号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目标导向、绩效导向原则认真编制联合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提纲见附件3),并在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专家论证形成论证意见。任务书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加盖依托单位、共建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印章后,于5月30日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基地处:李奉誉 罗宇涵,电话:0551-62663189

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戴莹琦,电话:0551-65370363

省科技厅网络支持电话:0551-62654951

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3 

附件:1.首批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docx

2.首批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培育名单.docx

3.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提纲).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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