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建设用地全周期管理机制推动中山经济高质量崛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地从哪里来”,强化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完善建设用地“批、供、用、管”全周期管理,实现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经济高质量崛起提供坚实的用地资源保障。
《意见》提出,重塑流程,构建全周期管理主框架。《意见》着眼土地管理全链条,提出坚持规划引领、严格用途管制、创新供应政策、加强联合监管、加快盘活存量六个方面,共21条重点任务,涵盖了“批、供、用、管”土地管理全过程,通过加强部门联动监管,落实镇街责任,搭建完整的土地管理流程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用地全周期管理机制。
同时,《意见》坚持规划引领,提高城市建设品质。立足湾区时代要求和中山长远发展需要,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优化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统筹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等功能空间;科学推进项目选址,引导新增工业项目入园进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城融合,为建设“美丽中山,投资热土”拓展空间载体,提高城市建设品质。
根据《意见》,中山将严格用途管制,用好新增建设用地。科学统筹计划指标分配,优先保障市重点交通、产业、民生、乡村振兴类等项目,提前谋划征地计划,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工作,按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按需报批新增建设用地,确保新增建设用地用在刀刃上。
《意见》同时指出,要创新供应政策,提高用地供应效率和效益。科学编制年度供地计划,结合区域评估或单宗地评估结果,制定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标准地”储备库,通过“中山看地云”,实施标准地云招商,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破解“有土地无项目、有项目无土地”难题。继续深化“拿地即动工”改革,落实预受理机制,鼓励实施项目“带设计方案出让”,建立常态化“拿地即动工”机制。
在加强联合监管,推动土地高质量利用方面,《意见》规定,建立“中山市项目落地审批协同管理平台”,实行产业项目开发利用全程信息化监管,实现项目各个环节的并联审批,部门间审批无缝对接。落实动态巡查工作,各镇街政府负责对辖区已供应土地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动态巡查。建立供后联合监管和退出机制,各镇街政府与土地受让人签订监管合同,对开发建设及投入产出等经济指标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管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可按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甚至解除出让合同,由政府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文章来源:南方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