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产生的纠纷事故,可以通过保险手段去转移风险,比如引入专业保险经纪机构、纠纷调解第三方机构,完善顶层制度性设计等,让医美纠纷案件调解有依据,还可以通过开发针对医疗美容机构的医疗责任险、医师执业责任险、手术意外险等,建立医疗美容风险机构、医师、医美就医者多元的风险分担机制。”
近日,在“北京市医美行业风险管理与保险需求研讨会”上,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吴跃霞向21世纪经济报道说道。
据介绍,目前保险市场上有关医疗行业的保险产品主要有医疗责任险和手术意外险等,前者被保险人为医疗美容机构,后者被保险人为医美就医者。和医学其他学科不同,医疗美容具有医学和商业双重属性,风险点不同,医美行业纠纷多、纠纷难处理、风险保障不足,且缺乏匹配的风险化解手段。
因此在规范医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需要结合多方力量,寻求有效的风险转移与纠纷化解手段及机制,推动医美机构规范运营。保险行业的参与,有助于保障医美行业高质量发展,帮助医美行业进行风险管理。
另据业内人士分析,医美保险对行业合规有重要意义,因为大部分医美保险只保障医生合规行为,若医生非法行医、违规操作、使用假货水货,那么保险可能无法赔付,若求美者到无资质医美机构,或者找到非法从业医师进行手术,那么保险同样可能无法赔付,进而倒逼行业合规。另外医美保险还有机构背书的功能——保险公司只对正规医美机构以及合法医师出售医美保险。
但是目前医美保险似乎尚未在民营医美机构中大面积铺开,根据多位业内资深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的分析,审美标准难以界定、医美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美纠纷私下和解较多、医美医生流动性大、民营医美机构购买保险没有强制要求等,似乎都是医美保险难以推广的原因。
医美保险落地难题:美的标准是什么?
北京美莱医疗美容医院医患中心主任张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在医美行业,我一直觉得美没有固定标准,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很多项目具有主观选择性,求美者可以做,也可以不用做。而且审美的标准还可能受他人评价影响,比如整形后,求美者自己满意,但是丈夫或男友觉得不满意,或者朋友觉得不够美,都可能会引起纠纷。”
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的《2015-2019年医疗美容纠纷案件司法审判白皮书》显示,对美的标准难以统一,是医美纠纷司法认定存在的三大难题之一。因为医美效果多是主观评价,易受到自身审美修养、喜好及他人评价的影响,无客观损害证据。
首都医疗美容立法研究与普法宣教志愿者组织秘书长徐韬向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指出:“国内最欠缺的就是暗合中国文化基壤、符合中国人审美的认知。建构有中国文化自信的美的标准,其实就是建立对美的敬畏心。反观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行业从业人员,又有多少人真正敬畏美、懂得美,医美行业需要能预见并引领中国时尚审美的人,要坚决杜绝 ‘韩式锥子脸’的集体性泛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整形外科主任陈忠存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统一美学标准有多方面难度。以唇部为例:第一,唇部可能会有不对称的厚度差异或倾斜角度等数据,但这只是二维层面,而唇部已经进入五维;第二,除了静态数据,还要考虑动态美,交流过程中嘴唇参与的表情动态,可分为近十个级别,不同级别下的数据也会有差异;第三,五脏六腑和心理状态也可能影响唇部形态,比如肝胆不好,嘴唇可能会出现肿胀,月经紊乱、生活工作不顺等也会带来影响,进一步增加医美纠纷评定难度。
“唇部形态受多方面影响,整形医生只是基于医生与求美者对于美学的共识,对当时求美者面诊时的一维至三维形态数据进行调整。” 陈忠存说道。
但是“美的标准”这一难题并非完全无解,有相关研究建议成立医美行业专业鉴定机构。因为多数医美纠纷无法单纯通过医疗技术进行评价,需要结合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因素,但是现今医疗鉴定机构并未被授权对审美评价作出鉴定,更无法从相关法律条文中获得美学评价的依据,因此有必要成立专门的医疗美容损害鉴定机构。
另外,还可以通过手术前签订协议来解决美的标准问题,陈忠存表示,术前可以与求美者充分沟通,量身定制手术方案,并与求美者本人签署精准化、定量化的协议,术中详细记录手术情况,做好病历信息的完善。
但是病历信息的书写规范与完善,似乎也是医美行业的重要问题。“在医美行业推行医责险有利于行业发展,应当鼓励。在医责险保赔过程中,医美机构的病历就是重要的鉴定材料和依据,如何能够让医美机构通过病历来更好地保护自己,使医美专家手术做得漂亮的同时,病历中也能充分体现,是医美机构要关注的问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于鲲向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道。
医美保险的未来之路
除了美的标准难以界定,医美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美纠纷“私了”较多、医美医生流动性大、民营医美机构购买保险没有强制要求等,似乎都是目前医美保险难以大面积推广的原因。
对于医美行业法规,有相关研究显示,我国现有关于规范医疗美容损害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且尚未形成系统的规范体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以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是解决医疗美容侵权的主要法律规定,但是由于内容较多且零散混乱,其可操作性可能存在部分问题,可以针对明确损害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行业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调整。
另外面对纠纷,多数医美机构似乎倾向于“息事宁人”,而非通过保险途径解决,北京朝阳法院白皮书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0年间,医美纠纷调解撤诉率总计71.8%,其中95%以上形成和解协议,绝大多数以金钱赔付方式和解。有业内人士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医美机构往往会通过退款或赔偿以解决纠纷,因为不论最后官司输赢,都会对其名誉产生一定影响。
北京美莱医疗美容集团医务主任卢爱国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除了美的标准难以界定,医美医师流动性较大也给保险理赔带来难度。
根据信用评级机构四川大证分析,中国医疗美容行业缺少对医师的监管,近年开放多点执业以来,医师流动性变强。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白皮书还显示,一件医美纠纷案件还可能涉及多家医美机构,常出现部分机构拒绝提供涉案病历材料等,增加了案件事实查明难度。
那么医美保险该如何在行业内普及?根据多项研究资料,美国目前实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若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未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将不允许开业经营,还有部分国家对服务性行业的从业人员有明确法律规定,要求必须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上述研究建议,国内可尝试强制性医美医师职业责任保险,医美整形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必须引入风险转移机制,我国目前以自愿为基础的商业责任保险已不能满足需求,所以可仿照交强险,通过立法,要求所有医美机构、整形医师投保,将医美保险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对投保人、保险人和患者均有利。
北京联合丽格医疗美容集团投后管理总监于晓冬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希望医责险尽早强制化,但是医疗文书规范、医美电子病历等还有待进一步推进,可能会成为限制因素,目前国家层面已经在重点发力。
于晓冬还建议医美保险进一步区分医学和美学,单独设置“美学一致”保险产品,因为美学很主观,很难和医疗打包成为一个保险产品,单独设置保险也有助于帮机构区分是医疗问题还是美学问题。
“还可以把保险拆为医务险和商务险,因为医美同时具备医疗和消费属性。另外保险企业还应该主动推动电子病历在医美行业的普及,既利于行业合规,又利于医美纠纷的处理和医美保险的铺开。”于晓冬说道。
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理事长刘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近十年,中国医美保险已有过几次试水推行,但均以失败告终,究其根本原因,主要集中在保险险种设计不科学、理赔方案制定不合理、理赔赔付金额不到位、理赔赔付程序较繁琐等方面。如果保险产品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就无法发挥应有的风险化解能力,也就无法得到机构、医生和消费者的真正认可。
近年来,随着医疗美容市场的快速发展,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不断增加,通过保险方式化解风险,实现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化解社会矛盾,已经成为政府、行业、机构、医生的普遍共识。但是制定一款紧贴实际需求、科学、有效、务实、便捷的保险产品,既需要坚实的理论基础支撑,更需要大量实践论证依据。
“医美镜作为国内首家医美争议研究机构、矛盾化解机构和鉴定评估机构,我们已积累大量基础数据,能够为新型医美保险设计提供可落地、可执行的保险方案建议,目前已经与国内头部大型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力争在今年内,全面输出新型医美保险方案。”刘峰说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