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姚常房)近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健康中国行动标识所有人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通知》指出,健康中国行动标识的使用范围原则上限于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专项行动工作组举办的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相关会议、活动或制作的物品。健康中国行动标识的使用场景主要包括:会议或活动的环境布置及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制作,网站及报刊、书籍、音像等制品。

《通知》强调,使用健康中国行动标识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破损、污损或不合格的健康中国行动标识;不得冒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名义提供涉及健康中国行动标识的商品和服务,或者举办相关会议、展览、赞助等活动。

(文章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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