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门诊开药之后,为何通过快递将自己需长期服用的药寄往外地?扬州判决一起骗取医保基金案,22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获刑。12日,记者从扬州检方了解到案件详情。据悉,该案系公安部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以来首批挂牌督办案件。
2019年4月,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有肾移植病人在扬州医院门诊开了抗排异药之后,通过快递寄往外地。社保中心调查发现,由社保中心认定为“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特殊病种病人的赵某,从扬州某医院凭医保卡购买了相关抗排异药品。之后,赵某的身影便出现在医院附近的一个快递站点,他寄出了一个标识为“药”的快递包裹,这个包裹于次日在安徽马鞍山被签收。社保中心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警方循线揪出收药人张某等9人,又通过张某等人倒查出包括赵某在内的33名卖药人。
警方查明,2017年12月,赵某在南京做了肾移植手术。术后,赵某需要服用拜新同、西罗莫司、百令胶囊等多种抗排异药,每个月所服药物的价值都在万元以上。有了医保报销之后,他仅需自费2000元。术后住院治疗期间,赵某在医院公厕内看到一张高价收药的小广告。出院后,赵某就联系上了小广告上的收药人,在收药人的引导下,赵某拿着出院时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前往扬州某医院开药。赵某在复查时,医生会根据他体内药物浓度的变化与病情变化为其开具新的处方单,用药量也逐渐减少。但赵某并没有将用药量的变化告知扬州医院的医生,而是一直使用当时出院时的那张处方单,虚构自己的实际服药量。拿到医生开出的药后,他只留下自己实际需要的量,多出来的那部分,转手以低价卖给收药人。
从2018年初至2019年7月,赵某通过这种方式非法获利3万余元。在此期间,赵某还帮助其他病友与收药人搭线,骗取医保基金75万余元。
2020年12月31日,邗江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赵某等22人提起公诉。近日,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涉案人员为化名)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