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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8月1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等7个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推动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支撑。

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医保局和全国总工会相关司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就指导意见回应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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