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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下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深圳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禁止在国家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制定外商投资准入的限制或者禁止性措施。

《条例》立足深圳实际,对《外商投资法》等上位法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在明确外商投资准入、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强化外商投资权益保障、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

《条例》要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外国投资者与内资企业同等条件进入;国家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许可准入事项,由外国投资者提出申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深圳重点发展领域,如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进行投资。

分析人士指出,《条例》的制定是深圳全力营造更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外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的重要举措之一。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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