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2023年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全国政协委员、贝达药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丁列明建议,我国应持续鼓励创新药研究开发的同时,加强金融投资支持。
生物医药产业近些年的发展来看,十八大以来我国批准上市新药数量占到全球15%左右,本土企业在研新药数量占全球33%,对全球医药研发的贡献度提升到8%左右,进入全球第二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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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与全球第一梯队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而且这一产业由于事关医疗卫生安全,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制高点,必须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才能加快实现生物医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丁列明建议,持续鼓励创新药研究开发的同时,应加强金融投资支持。
而生物医药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长周期的特点。一个新药从研发到上市通常需花费10年时间、10亿美元,即使进入临床研究后成功率也只有1/10,国际上允许创新药上市后自主定价,在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利润,让药企收回投资并一定盈利,从而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创新药定价综合考虑因素包括研发成本、医疗价值、市场规模等多个方面,研发成本不仅要看生产制造成本,还要考虑前期巨大的科研投入。
丁列明建议,在创新药定价上,应允许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比如5年内自主定价,并在医保谈判与支付上,突出临床价值导向,制定合理报销价格,提高报销标准。同时,对已纳入国家医保的创新药,适当延长谈判周期,把新增适应症自动纳入报销范围,稳定市场预期,推动患者受益。在使用上,对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的国谈创新药,优先采购应用,畅通进院通道,不列入“药占比”考核,促进创新价值实现。
就加强金融投资支持方面来看,事实上从2021年下半年起资本市场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投入就开始明显减少,大量仍在研发阶段的科技研发企业面临较大融资困难,甚至相当一部分陷入困境。
丁列明认为,必须对资本市场进行有效引导,让投资者敢于投资,创新者敢于创新。
基于此,丁列明建议在股票发行实行全面注册制的大背景下,对优质生物医药企业实行IPO、再融资“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同时,支持优质生物医药企业IPO、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入新药研发、早期临床、优质药品权益的战略合作或相关股权收购,合理宽松审核要求,使生物医药企业可利用二级市场真正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支持龙头生物医药企业通过发股购买资产等方式进行有效并购,适度提升国内生物医药市场的集中度,提升龙头生物医药企业的营收规模、自主创新能力及国际竞争力。
并鼓励政府产业基金在生物医药行业投资中发挥关键作用,明确生物医药创投基金所得税按20%征收,促进国有及民营资本投资生物医药,推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