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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关于向讹诈公司的卑劣人员宣战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在网上热传,引发网友关注。

3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拨打位于山东德州市的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预留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文件属实,但拒绝采访要求。德州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表示:“此文件属于公司内部规定,如果该公司实施了侵害原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引发网友热议的公司内部文件。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告诉记者:“文件中将涉事员工形容为‘无良小人’,涉嫌侵犯员工的名誉权。”

上游新闻记者在这份文件上看到,该文件系2023年1号文,落款为山东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文件称“对利用非法手段,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索要不当利益的宵小鼠辈,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解,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迎头痛击。”“各板块单位人资部门都要增加‘卑劣人员从业跟踪岗’,专人负责。未来5年内,无论其逃窜几家企业,轮换几种行业,都要以集团名义发函,将其卑劣行径正告所在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人资、财务部门……其鼠窜到哪里,我们就把函发到哪里!务必使其无所遁形,人人喊打,身败名裂,自食其果。”

该公司所发文件是否属实?3月10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致电注册地在山东德州市的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求证。在听记者描述完文件的内容后,接电话的男士表示,文件属实,随后以电话信号不好为由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上述电话,截至发稿前,电话没有人接听。  

此后,山东省德州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这是公司内部文件,现在看不出有涉嫌违法的行为。如果该公司按照这份文件内容实施了相关举措,损害到了劳动者的相关权益,受害者可凭掌握到的相关证据向当地监察部门举报。”

3月10日,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从文件内容来看,当事公司的出发点是为了防止员工以不正当的方式取得证据,从而通过仲裁、诉讼程序向单位主张非法利益。此种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等措施入手,防止上述情况的出现。文件中将公司管理不善的责任推到具体经办员工身上,并采用设立所谓的‘卑劣人员从业跟踪岗’的方式来事后追究相关员工。该行为将已被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歪曲为‘卑劣行径’,将涉事员工形容为‘无良小人’,涉嫌侵犯员工的名誉权。同时由于该公司的‘跟踪’可能导致员工失去工作,可能侵犯了员工的就业权利。”

李力律师提醒用人单位,应当遵纪守法,从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强化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入手,杜绝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情况发生。对已经发生的事件,应吸取经验教训,逐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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