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南宁的一家公司为提高商品销量,花20万元邀请明星直播带货,结果3个月成交仅278元,公司要求退款遭拒后,将其告上法院,这一话题引来众多网友围观。时隔几个月,当地法院通报了结果。

据南国早报报道,南宁某商贸公司花20万元请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明星曹某某直播带货,曹某某参演了国内不少古装剧,有一定影响力。

2022年1月9日,双方签订《直播推广服务合同》,由演员曹某某直播带货,南宁某商贸公司支付20万元的直播服务费,约定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直播间销售额要达到100万元,如未达到,需退还直播服务费并支付已付金额10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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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1日,南宁某商贸公司向上海某网络公司支付了7万元的直播服务预付款,曹某某带货3个多月,仅完成278元的销售额,未达到销售目标,南宁某商贸公司要求退款遭拒,遂诉至法院。

3月16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通报该案结果:上海某网络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直播任务,除了退还南宁某商贸公司69722元服务费外,还要支付69722元违约金。

主办法官告诉记者,南宁某商贸公司能胜诉,是因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法官同时提醒,无论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都要量力而行。

此事一出,引来众多网友围观。

有网友表示,可能是产品不行吧?

也有网友表示,有个朋友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最后还被对方起诉。

还有网友调侃道,我上我也行。

对此

你怎么看呢?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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