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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6日获悉,福建银保监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支持稳增长扩就业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十四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支持。
在信用机制建设方面,通知指出,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协作,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指导,及时协商解决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中存在的信用机制问题;鼓励银行机构设立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观察点,提供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金融服务等便利服务;开展“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月”活动,宣传解读金融帮扶政策和产品,扩大政策知晓度和产品惠及面。
在创新服务模式方面,通知提出,在福建“金服云”平台研究推出“闽商易融”贷款码,个体工商户扫“码”发布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运用平台数据主动开展融资对接;在商业聚集区、专业化市场、菜场集市等区域,建立信用方案,探索开展小额信用、批量准入的“整圈”授信方式;深化“网络+网格”模式,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服务对接,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例,满足个体工商户“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
在完善服务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要把经营能力、信用状况等作为个体工商户准入的重要依据,避免对抵质押物的过度依赖;对依法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应比照个体工商户,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要提升数据处理和信息挖掘能力,进一步简化个体工商户信贷流程;鼓励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专项激励费用等方式,提高基层机构和人员工作积极性;要切实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和贷款全流程管理,不得向无实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经营性贷款。
在强化保险保障方面,通知提出,各保险机构要根据个体工商户特点和创新创业需求,提供财产、责任、安全、人身及健康等相关保险保障;鼓励保险机构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发挥保险“稳定器”作用。
在深化银担合作方面,通知明确,鼓励银行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深化“总对总”业务合作,积极创设符合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的特色担保业务产品和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大业务合作范围,并保持较低担保费率。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