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9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相关要求,近期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排查工作。经查,截至2023年3月31日,有多家公司存在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上述情况已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关于“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认定条件,应当被认定为“空壳”小额贷款公司。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9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相关要求,近期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排查工作。经查,截至2023年3月31日,有多家公司存在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上述情况已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关于“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认定条件,应当被认定为“空壳”小额贷款公司。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