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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6月15日公布,经公开市场统计,2023年5月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证券从业人员共收到各类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性监管措施(以下简称“监管处罚”)函件27张,涉及15家证券公司及26名相关从业人员。
从业务领域来看,涉及经纪业务函件10张、投行业务函件6张、研究报告业务函件5张、资管业务函件3张、执业行为函件1张、信息系统函件1张及从业考试作弊函件1张。
从出具监管处罚的主体来看,证监会出具行政监管措施3张,证监会派出机构出具行政监管措施21张,证券行业自律组织出具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3张。
从处罚措施看,监管处罚措施包括3张责令改正、1张行政处罚、1张限期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20张警示函、1张书面警示及1张监管警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