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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7月10日通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原党组成员谷晓晶(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谷晓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谷晓晶利用担任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公共频道总监、电视营销中心主任,海南广电合利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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