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中利集团称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向供应商借款等名义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超8亿元。
此事引来深圳交易所发函问询,要求说明中利集团控股股东补充披露偿还占用资金的详细计划、资金来源、保障措施及可行性等情况。
对此,中利集团发布回复公告表示,截至本函回复之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87,690万元,较期末余额已归还223.3493万元。
控股股东还款主要来源包括回收控股股东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对外借款;控股股东关联方中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所得;转让其控制的房地产、商铺等资产;适时引入产业资本,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所得。
中利集团指出,结合需归还金额以及上述资产变现或经营实现尚需一定时间的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表示会尽全力力争在一个月内归还占用的资金。如果届时资金占用问题确实无法解决,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9.8.2 条所述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该规则,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被“ST”。
对于为何出现资金占用情况。中利集团称,2021年发生的资金占用情形主要为公司或通过供应链第三方支付供应商款项后(公司内部已按相关制度履行了业务款项支付审批流程),控股股东关联方后期单方面向供应商借款;或者是控股股东关联方向存在有应收账款余额的业务单位借款,此为控股股东在未告知公司情形下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中利集团在公告中表示,控股股东、董事长王柏兴先生在资金占用过程中负有主要责任,虽然全都用于归还前期资金占用、偿还债务、没有用于购买个人资产等事项,但其已充分认识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错误行为的严重性,且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偿还该等资金占用,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