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校门通行管理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自3月15日起,调整在杭校区校门通行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 机动车通行
学校注册车辆、校内单位预约车辆、有进校需求的营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救护车等)可通行。
二 人员通行
1.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可凭校园卡、电子校园卡、身份证或人脸识别方式通过人行闸机进校。
2.有进校需求的教职工家属经报备后,可通过报备校区人行闸机进校。
3.校友可凭电子校友卡、“浙大通”码或身份证通过人行闸机进校;如有驾乘车辆或随行人员,需经校内单位(如原所在院系)提前预约。
4.师生亲友等来访人员可由师生员工通过“浙大钉”预约,预约成功后凭身份证或“浙大通”码通过人行闸机进入预约校区;如有驾乘车辆,需经校内单位提前预约。
5.社会公众可在校园开放时段自行预约来访,预约成功后,可凭身份证或“浙大通”码在相应时段通过人行闸机进入预约校区。
三 其他说明
1.海宁校区、舟山校区、工程师学院根据校园管理实际,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2.校门通行管理措施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浙江大学安全保卫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