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波

这些年,随着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旅游市场开发不断纵深拓展,激活了夜间旅游。各地高瞻远瞩,也适时出台政策,大力挖掘夜游产品。一批质美品优的夜间旅游产品一经推出,便广受游客追捧,不仅助推了当地旅游业提质增效,也成为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夜间旅游已然成为旅游市场的“新宠”。

和其他地区一样,近些年来,我州抢抓机遇,致力于发展夜间旅游,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比如恩施女儿城景区,因夜间旅游发展出色,已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但是,我州夜间旅游发展的深度、广度和力度还不够,离城区较远的一些景区,“白天门大敞,晚上门紧闭”依然是常态。如何点亮夜间旅游,推动我州夜间旅游高质量发展是一个重大课题。

首先,要加强统筹安排,做好夜间旅游发展的“推手”。虽说夜间旅游潜力大,但并非全州所有地区、景区都适合开发夜间旅游。这需要地方政府立足实际,进行系统规划,科学布局,谨防一哄而上。可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倾斜,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或景区率先发展。同时,做好发展夜间旅游的“助理”。不同于白天旅游,夜间旅游对夜间的交通出行、应急安全等要求会更高,地方政府应积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整合资源,强化保障,加快打通夜间旅游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地方政府还要做好发展夜间旅游的“红娘”。夜间旅游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地方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在营销推介上下功夫,努力提升群众对夜游的认知,不断增强群众对夜间旅游的认同,主动接纳并积极参与到夜间旅游中去。

市场主体要主动就位,做强产业。推动夜间旅游繁荣,需要旅游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在丰富旅游产品供给上发力,打造更多个性化、特色化的夜间旅游产品和项目,增强夜间旅游的吸引力。而在开发夜间旅游产品时,切忌生搬硬套或照搬复制,还须立足“夜景”“夜游”“夜秀”“夜演”等主题,结合城市或景区特点,融入本地传统文化,打好“特色”牌,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夜游产品。

要在提升旅游配套设施上着力,提升夜间旅游“软件”吸引力。因此,市场主体在开发夜间核心旅游项目的同时,要围绕夜宴、夜购、夜娱、夜宿等,统筹做好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让游客停得下、留得住,游得安心。

当然,作为一种旅游业态,发展夜间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只靠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社会组织等其他社会力量也不能缺位。一方面,做好倡导者,倡导行业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另一方面,要做好实践者,在城市或景区举办演出、承办活动等,丰富夜游产品;最后,要做好推销者,向外界宣传推广本地夜游产品,不断扩大我州夜间旅游的知名度。

全社会各尽其能,形成推动夜间旅游发展的强大合力,如此,何愁我州夜间旅游不“明亮”?

(文章来源:恩施日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