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3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其中,明确虚假刷单、刷评、刷流量合同无效,斩断网络消费市场“黑灰产”链条。司法解释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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