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6日讯(记者易帆)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征求《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28日,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安居房配套设施要有租赁式养老住房、共享设施、垃圾收集、健身场地、老幼活动场地、健身步道、智能信包箱、AED等。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项目策划、规划与配套、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建筑设备、装饰装修、验收与交付、运行维护11个方面。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新建、改建、扩建安居房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征求意见稿提出,安居房建设应结合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气候特点,遵循安全耐久、品质舒适、健康宜居、全龄友好、低碳智慧、经济节约的原则,进行全寿命期管理,实现安居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我省安居房建设相关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居房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我省安居房建设的技术指导,省住建厅组织力量,深入各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海南省安居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践经验,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征求意见稿提到,安居房建设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应进行全装修,应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节约资源。安居房项目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安居房的选址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宜选择交通便捷、生活和工作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促进职住平衡。项目选址宜优先采用城镇更新用地,建设应符合城镇的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更新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安居房建设规划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开发。规划布局应与周边环境、道路、绿地系统相结合,并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宜衔接周边城镇空间,体现城镇风貌和文化特色。
在配套设施方面,要求安居房居住街坊宜按2~5%的比例配置租赁式养老住房。同时,安居房居住街坊宜适当配置公共客厅、公共食堂、公共厨房、共享农场、共享果园等增强邻里交往的公共设施。每个居住街坊宜设一处共享种植绿地;五分钟生活圈内宜设一处公共食堂。
在室外环境方面,特别提出了要有防疫空间,居住街坊入口处宜设置防疫缓冲空间,场地应满足消毒测温、救护车停放及运输病人的需要。
在全龄友好方面,提出了无障碍住房安居房应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无障碍住房套型,无障碍住房比例不应少于2%;要设置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电梯、儿童托管场所。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安居房应按套型设计,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
套型面积分为5种,最小套内建筑面积49-53㎡的,套型建筑面积区间为65-70㎡,可分居住空间数2-3人;使用人数为1-3人;
最小套内建筑面积56-60㎡的,套型建筑面积区间为75-80;可分居住空间数3人;使用人数为2-4人;
最小套内建筑面积64-68㎡的,套型建筑面积区间为85-90㎡,可分居住空间数3-4人,使用人数为3-6人;
最小套内建筑面积71-75㎡的,套型建筑面积区间为95-100㎡,可分居住空间数4人,使用人数为4-6人;
最小套内建筑面积83-90㎡的,套型建筑面积区间为110-120㎡,可分居住空间数4-5人,使用人数为5-7人。
安居房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20㎡,最小套内建筑面积不宜小于49㎡,可分居住空间数宜符合规定。
在验收与交付环节,明确了安居房交付时,配套设施同步竣工,安居房的市政公建配套应按照相关要求同步竣工。安居房的供水、供电、燃气、供热、排水、道路、照明、通信、有线电视、绿化、消防、安全防范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建设。
此外,由运维团队负责安居房的建筑及结构主体、系统及设备设施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重点部位或功能空间进行运行维护。
(文章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