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面对大疫大灾、煤炭价格最高、煤炭产量最大、保供任务最重这些前所未有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了 ‘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在应急管理部日前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介绍了全国矿山安全生产有关情况。
据统计,2021年,全国矿山共发生事故356起、死亡503人,同比分别下降16%、12.7%。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全国煤炭产量41.3亿吨、同比增长5.7%,创历史新高。煤矿发生事故91起、死亡178人,同比分别下降26%和21.9%,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044,同比下降24%。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2月,共发生矿山事故25起、死亡40人,同比分别下降46.8%和43.7%。
张昕表示,过去一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六方面积极进展: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安全宣讲教育,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出台系列制度措施,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进行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二是着力抓好煤炭安全保供。成立煤炭安全保供工作专班,出台增产保供政策,坚守安全底线,优化核增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批准207处煤矿临时增产保供,增加产量1.1亿吨;各地对保供煤矿开展 “一对一”会诊服务,督促煤矿上级公司向保供煤矿派驻工作组、签订包保责任书,确保煤矿稳定保供、安全保供。
三是扎实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制定140项攻坚任务,出台 《煤矿防灭火细则》等标准,协调中央财政资金治理煤矿重大灾害和尾矿库,开展矿山外包工程等 “四个专项整治”。
四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组织开展采掘接续、防溃水溃砂、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露天改井工、汛期水害防治和尾矿库、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等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矿山事故及风险分析研判,精准化解一大批重大灾害风险。
五是切实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开展煤矿“9+4”、非煤矿山 “7+30”重点地区和企业安全督导,组织5轮煤矿异地监察执法、2轮非煤矿山异地执法督查。全年共执法检查9.7万余矿次,查处重大隐患1649个。
六是持续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提升人员素质。
张昕指出,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以巩固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夯实安全基层基础,着力严格精准规范执法,着力完善监管监察机制,攻坚克难、标本兼治,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邹洁)
(文章来源:中国工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