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获悉,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月30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绵阳市住建委起草形成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涵盖: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落实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探索推行征收安置货币化、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等8个方面。

在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方面,拟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异地缴存使用证明以及绵阳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拟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在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方面,拟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鼓励开发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给予最高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特别优惠。

在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方面,2022年12月31日前,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拟由原6层及以下主体封顶、7层及以上完成地上层数的1/3且不少于7层,调整为完成地上3层后办理预售许可。

此外,记者获悉,河北秦皇岛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废止《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通知。秦皇岛市住建局内部工作人员确认了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据《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已公布废止,我市依据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个文件已无政策支撑,且两个文件规定的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

《通知》显示,经研究决定,对《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文件予以废止。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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