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付玉婷报道
本报济南5月14日讯省政府安委会近日印发《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房屋、重点问题四个“重点”,在百日内对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并逐步实现房屋安全智能化、信息化监管。
其中,重点区域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重点场所为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重点房屋为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重点问题则包括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以及年久失修失管仍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
百日行动采取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县(区、市、功能区)组织对本地区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区一街、一镇一村、一户一房,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同时,镇街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县级(部门)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基于上述台账,各县(区、市、功能区)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山东将建立全省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