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是维护金融安全、完善国家治理和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工作。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人民银行”)数据,2012年至今,该行累计开展72次反洗钱执法检查,覆盖67家反洗钱义务机构,处罚金额达1.25亿元(含个人)。
(资料图)
据介绍,十年来,深圳人民银行强化反洗钱监管协同,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积极参与反洗钱国际治理,多渠道稳步推动新时代深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提质增效,为辖内经济平稳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此前,深圳人民银行会同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0家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深圳反洗钱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下,“公检法监银”全链条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也基本建立,覆盖“金融机构-反洗钱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事前监测预警、事中打击惩治、事后管控防范的洗钱风险动态治理体系逐步成熟。
依托联席会议机制,深圳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深圳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深圳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成功推动与深圳市监委、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国安局、深圳海关缉私局等多部门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石。
过去十年,是反洗钱工作日新月异的十年,也是反洗钱国际合作持续深化的十年。深圳作为湾区核心引擎城市,积极推动反洗钱国际合作与发展开创新局面。
2018年初,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欧亚反洗钱组织(EAG)、亚太反洗钱组织(APG)共同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承办的FATF第二届法官和检察官论坛在深圳召开。这是FATF国际组织首次在中国举办的重要国际会议。
同年,FATF组织对中国开展第四轮互评估,深圳被FATF评估团主动选择作为评估代表城市之一,接受现场访谈及评估考核。
2021年,深圳人民银行推动2021粤港澳大湾区反洗钱论坛在北京、深圳、香港、澳门四地同时召开。该论坛作为首次由公私部门共同参与的大湾区三地反洗钱论坛,先行探索监管指导、业界自律的湾区反洗钱工作新生态,为三地反洗钱合作的深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南都湾财社了解到,十年来,深圳人民银行充分发挥金融情报引领作用,聚焦辖内案件特征,深挖洗钱可疑线索,引导公检法机关逐步关注洗钱犯罪,累计推动辖内18宗洗钱案宣判。
2019年,深圳首宗洗钱案件暨集资诈骗类洗钱案件成功宣判;2020年至今,辖内首宗涉黑类洗钱犯罪、首宗保险诈骗类洗钱犯罪、首宗涉毒品类洗钱犯罪、首宗自洗钱犯罪案件相继判决,深圳辖内打击洗钱犯罪工作成效日益凸显。其中,部分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洗钱手法新花样频出,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如,周某涉某集团集资诈骗洗钱案,涉及洗钱金额23.27亿元,为近年来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洗钱案件。
实际上,金融机构作为洗钱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反洗钱履职能力及工作水平至关重要。
数据显示,2012年至今,深圳人民银行累计开展72次反洗钱执法检查,覆盖67家反洗钱义务机构,处罚金额达1.25亿元(含个人)。其中,2016年以来累计开展执法检查49次,处罚金额合计1.24亿元。2020年,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单笔反洗钱处罚金额达6,115万元。
同时,累计移送可疑线索1,946份,发起反洗钱调查472宗,协助调查账户流水规模逾千亿元。其中,2016年以来累计移送可疑线索1,728份,发起反洗钱调查385宗。2019年,深圳人民银行应深圳市纪委监委要求,发起深圳第一宗红通人员账户国际协查,协助追回外逃18年的第59号“百名红色通缉令人员”刘宝凤。
深圳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守牢传统反洗钱监管阵地的同时,该行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延伸监管领域,拓宽监管路径,试点开展兑换特许行业、社会组织及基金会、黄金珠宝贵金属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推动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监管落地见效,建立人民银行主管,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配合的反洗钱协调监管机制,督促相关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反洗钱义务,织牢洗钱风险防控网络。
南都湾财社记者叶霖芳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