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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陈婷婷胡永新)11月1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信息显示,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保险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积极作用,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对绿色保险进行定义,并建立《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分为三大部分,共计对14个一级项目和30个子项目开展统计,主要从保险产品和保险客户两个维度出发,统计绿色保险业务承保和理赔情况,包括“保单数量”“原保险保费收入”“保险金额”“赔付件数”“赔款支出”等统计指标。第一部分是环境、社会、治理(ESG)风险保险业务。主要按照保险产品的维度进行统计,包括巨灾保险和碳保险等气候变化风险领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风险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社会治理风险领域的保险业务。此外,在本部分相关子项设置了与第二部分业务交叉的统计项,解决重复统计问题。第二部分是绿色产业保险业务。主要按照客户的维度进行统计,行业分类主要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设置。包括生态农业、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产业,太阳能产业、风能产业、水力发电产业、核能产业等清洁能源产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园林绿化、环境能源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以及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和绿色服务等领域的保险业务。第三部分是绿色生活保险业务。主要按照保险产品的维度进行统计,包括新能源汽车保险、非机动车保险等服务绿色生活的保险业务。同样也设置交叉统计项。

对于保险公司还需为正式报送工作做哪些准备,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处于起步阶段,结合保险业实际,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各公司于今年12月起按月试报送全国数据,自2023年7月起正式报送全国数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数据。为做好正式报送准备工作,自2023年1月起各公司应对服务绿色产业客户的保险业务进行标识。各公司要加强绿色保险能力建设,强化绿色保险业务数据治理,优化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对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产业客户和绿色保险标的的识别及管理机制。同时,各公司应明确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工作归口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做好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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