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隔离险一度使保险行业“出圈”,隔离保障、居家津贴等噱头吸引大量消费者,然而基于保障认知有误、代理人销售误导等情况下,行业涌现大量消费投诉,各险企的大热隔离险产品接连下架。曾经作为代理人和保险平台“座上客”的隔离险隐身于大众视野,不少险企与经纪人也表示不再“沾边”。
但围绕隔离相关保障的保险产品并未完全匿迹,蓝鲸保险注意到,目前仍有部分险企在售的保险产品中覆盖隔离保障,但区别于“初代”产品,目前产品的保障范围明确限定于“确诊”“集中隔离”条件下的隔离津贴,理赔标准更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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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隔离保障外,围绕疫情相关的确诊、住院、疫苗接种等风险,保险行业也在应需保障。低保额、理解简单的特性在为保险公司提供获客通道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了保险的使用体验,但不可忽视的是,基于病毒变异、防控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相关风险的可保性并不理想。业内预计,未来保险责任会主要控制在对感染者所造成的少数严重损害以及对经济活动产生的重要影响上,其他影响较轻、较为普遍的情况或不再为保障重点。
隔离保障迭代,前置“确诊”“集中隔离”规则
今年年初,“隔离险”多次登上热搜,围绕中低风险地区、居家隔离情境下理赔纠纷层出不穷。银保监会在业内发布紧急通知,对“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的有关问题进行规范,针对经营理念、销售行为、理赔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责令整改。随后,多款产品下架,隔离险隐匿。
“公司早已叫停隔离险,后续也并未有相关产品的开发”,蓝鲸保险在与前期曾经营隔离险产品的保险公司沟通时获知,有多家险企已明确退出这一市场。
“前期围绕隔离险经历的理赔纠纷和投诉太多,消耗大量精力沟通”,也有保险经纪人向蓝鲸保险表示,即便公司上架相关产品,也不愿意再参与销售。
不过,相比于多数公司的退出,蓝鲸保险也注意到,目前,仍有保险公司围绕隔离场景保障推出保险产品在售,只是产品已有所“迭代”,在保障期限、保障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以华泰保险的新冠疫情保障险为例,根据保额划定两种产品计划,保障周期分为30天或90天,保障内容包括:新冠病毒肺炎身故/伤残保障(等待期7天)、确诊津贴(等待期5天)、隔离津贴、预防接种意外身故/伤残责任、营运汽车意外身故及伤残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产品的介绍页面,明显标注:该保险对应的隔离津贴,明确为对确诊感染条件下的集中隔离进行赔付,并不包含居家隔离,同时提示,密接/次密接均不在责任保障范围内。
同样涉及津贴保障的还有海峡保险,将新冠集中隔离纳入出行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中,其“出行无忧抗疫险”,针对出生满28天-75周岁居民承保,保障期限分为30天或1年,保障范围在航空、轨道交通、营运汽车等出行场景造成的意外伤害外,还包含重症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确诊保险金、新冠病毒感染肺炎身故保险金以及新冠住宿费用隔离津贴200元/日。该保险产品隔离津贴仅覆盖集中隔离且自费支付隔离费用的情况,最长不超过7天。
区别于此前行业“激进”入局,当前在售涉及隔离保障的保险产品对于承保范围划定更为严格,均将“确诊”“集中隔离”明确列为赔付条件。这与此前隔离险中所划定“居家隔离”、“中高风险”区域等范围相比明显敛缩。
“初期的隔离险更具责任保险属性,即对某事件发生给予补偿,但基于各地对于居家政策的差异,导致消费者面临投保的‘结果’差异”,新一站保险网董事长国婷丽向蓝鲸保险分析指出,“目前围绕疫情保障提供的产品相对‘第一代’而言更加理性,是基于确诊、治疗等风险状态进行保障,剔除了与医疗并无连接性的居家隔离津贴,投机性变弱。”
从保险原则角度来看产品的变化方向,“保险事故的认定标准更确定,避免由于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等原因导致保险事故认定标准的争议”。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向蓝鲸保险分析指出,“同时,承保风险具有更强的可保性。根据保险的基本原理,可保风险一般应具有一定条件。如,只有是少数被保险人出险,且被保险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较大,才能真正有效发挥在不同被保险人之间的风险分散的作用。”
降低投机性,聚焦可保原则布局产品
在具有争议的隔离情景之外,不可忽视的是,围绕疫情相关,如住院、确诊、疫苗接种等情景,仍有诸多风险需要保障。
“尽管围绕新冠肺炎,居民有相关的风险保障需求,但是相关风险的可保性并不理想,这是妨碍保险公司开发和销售相关保险产品的重要原因”,李文中向蓝鲸保险分析指出,“从理论上来说,烈性传染病易出现大规模感染,个人的感染风险一般是不独立的,使得保险产品定价和理赔都存在困难。”
近期我国台湾地区保险业披露的数据也佐证了险企在疫情保险方面布局的风险。据媒体数据,截至11月21日,全台今年一般传染病防疫险保费收入45亿元、理赔金额逾1304亿元,累计理赔金额约为所收保费的29倍;疫苗险保费收入约10亿元、理赔金额逾348亿元,累计理赔金额约为保费收入的34倍。
“新冠疫情发生之初,国内很多保险公司都开始尝试承保相关风险,这是以当时的病毒传染性及国家的严格防控政策为前提的。但是,随着病毒的多次变异,一方面传染性变得越来越强,防控变得越来越困难;另一方面病毒的毒性在下降,对感染者造成的损害有所下降”,李文中提出。
相比于激进布局、噱头营销,在经历过此前密集投诉、下架潮之后,保险公司有意布局疫情相关保险市场,则需更为理性与审慎。李文中提出,“根据可保风险理论,未来疫情相关保险产品保险责任会主要控制在对感染者所造成的少数严重损害以及对经济活动产生的重要影响上,其他对人们生产生活产生较普遍的、较轻的影响可能不再是保障的重点。”
从目前行业在售的产品来看,有部分产品聚焦于疫情相关风险,如比如人保健康的疫安心·防疫保,保障范围主要有新冠重症/危重症住院津贴,传染病(含新冠)住院(含方舱)津贴,保障期限1年,其中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多为14天。
又如针对疫苗接种异常反应风险,美亚财险推出的新冠疫苗意外险,承保人群为18-70岁居民,对接种异常反应下的身故伤残、住院医疗、住院给付、监护病房给付以及接种失效监护病房给付提供保障。
与此同时,更多的产品是将新冠疫情相关风险纳入短期意外险、健康险等险种的保障范围之中,将新冠肺炎病毒作为风险场景的一部分提供保障。
如在出行、运动意外险的基础上,将新冠肺炎列为赠送或可选保障;或是将新冠肺炎作为传染病的一类纳入保障范围,聚焦于传染病特征创新产品。目前在售产品中,泰康在线的特定传染病保险,根据保额不同划分为三类保障计划,涵盖特定传染病危重症保险金,特定传染病住院津贴(含住院隔离治疗)等,在保障的37种传染病中,即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目前所涉产品保额较低,准入成本相对较低,同时,理解简单,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较高,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对于客户而言能够提供保险的使用体验,也是保险公司较好的获客通道”,据国婷丽观察,“目前的产品已更趋于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和门诊险具有更高的相似性,向短期健康险、短期意外险的方向升级,由此,产品的投机性变弱,实用性、客观性提高”,国婷丽提出。
而针对产品可能面对的高赔付率、下架等情况,国婷丽也指出,“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各有规则,面对创新性险种,理赔情况是必须要面对的风险之一,保险公司进行产品销售,一定是基于测算后的结果,也许因销量的限制导致抗风险能力不足,进而产生下架、调整等措施来应对,这难以避免,但面对市场,仍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其中,对需求有所呼应、互动,而非保障缺位。”(蓝鲸保险石雨)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