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上海市药监局网站12月20日发布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依法经我局审批或备案的儿童用医疗机构制剂、可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制剂申请人以外的本市其他医疗机构有临床使用需要的,可通过本市“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向我局提出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请。首批共7家医疗机构17种制剂可调剂。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