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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据深圳发布,6月1日,国内首部针对科学城建设的专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将为光明科学城建设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助力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全文共八章六十四条,立足于光明科学城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科学城建设的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国土规划和用地管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人才环境和金融支撑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制度与指导——包括优化产业布局,推行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支持独立法人科研机构探索实行“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等重磅举措,必将推动光明科学城在科研、产业、技术、资本和人才实现良性互动,成为光明科学城高质量发展又一有力“助推器”。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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