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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石家庄8月25日电(任树春) 依据《河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经研究,河北省水利厅决定于25日9时将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有关地区和单位要根据汛情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当前,河北部分水库高水位运行,东淀、献县泛区等蓄滞洪区仍在退水,河道水势总体平稳。
河北省水利厅提示各地水利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强化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调度水库、闸涵等水利工程,对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围堤、隔堤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抢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