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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药监局22日消息,近日,国家药监局局领导带队,开始分片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7月19日至22日,国家药监局对福建、山西、安徽、湖北、江西五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福建省药监局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医保局联合印发《福建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拳出击,协同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截至6月底,共查处案件740起,涉案金额4925万元,罚没金额1758万元。安徽省药监局保持高压态势,查处违法案件2561件,涉案金额2398万元,罚没金额3100万元,责令改正770余家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6件。湖北省药监局坚持打击违法与风险排查一体推进,查办案件1553件,同比增长126%,罚没金额4764万元,移送涉刑案件14件。江西省药监局出台重大案件查办经费补助政策,推动市县药监部门多办案、办大案、办铁案,截至7月10日,共查处案件1484件,其中大案要案41件,移送涉刑案件38件。山西省药监局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截至6月底,共查处案件1176件,罚没金额2049余万元,处罚到人13人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家。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集中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景和强调,各地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围绕整治目标、整治任务和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查办大案要案、排查风险隐患、完善长效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出实策、见实效,以更加主动的担当,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出色的业绩,让广大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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