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沈阳兴齐眼科医院通过互联网医院小程序平台发布通知称,即日起,互联网医院暂停处方院内制剂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患者如果有需要可至兴齐眼科医院实体医院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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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托品滴眼液原本是散瞳验光药物,近些年被发现有一定防控近视进展的作用。2021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曾指出,建议到正规医疗机构,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滴眼液。
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是兴齐眼药(300573)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拥有互联网医院资质,也拥有院内制剂硫酸阿托品滴眼液。此前,全国各地的患者均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购买到该产品。今年6月底,曾有市场消息称,互联网医院将限制开具院内制剂阿托品,引发包括兴齐眼药在内的眼科板块异动。
当时,澎湃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联系了兴齐眼药证券部门,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公司没有收到相关通知,想要开阿托品滴眼液等药品,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挂号,经过医生诊疗,为其开具相关处方。
国内尚没有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产品正式获批,仅有部分医疗机构有“院内制剂”。所谓院内制剂,又称医疗机构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除了兴齐眼科医院,国内还有其他机构拥有院内制剂性质的阿托品滴眼液,如2021年11月18日,山东省眼科医院的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院内制剂获批上市使用。爱尔眼科、何氏眼科等民营眼科医院也拥有这类产品。
对于通过互联网医院渠道销售院内制剂是否存在合规风险,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说这种模式不可以做。有关注医药领域的律师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目前国家仅禁止联网医院开具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处方以及其他用药风险较高、有其他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并未明确禁止开具类似托品滴眼液这种医院制剂类。
这位律师认为,如果互联网医院是按照《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规范规定的程序给患者开出并邮寄,并不违法。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在于互联网诊疗的合规性问题,诊疗的流程和制剂处方的出具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且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使用,并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载明的诊疗范围一致,不得通过互联网医院变相销售制剂,否则就会受到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罚。
律师还指出,院内制剂毕竟不是注册药品,只是药品的一种补充形式,即使互联网医院开具制剂的行为合规,药品监管部门也应根据互联网医院的特点,对互联网医院大量开具类似托品滴眼液制剂的行为以及相关制剂进行安全性评估,并适时出台相关规定,加以规范,堵塞漏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截至发稿,兴齐眼药(300573)跌0.25%。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