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公布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天津新房同比下跌4.2%,排名70城第53位;二手房价格同比下跌4.2%,排名70城第39位。环比来看,天津新房二手房价格均已超过5个月下跌。

当天傍晚,天津市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当地楼市迎来了购房资格、首付比例、房贷利率、土地供应等多方面的调整。


(资料图)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天津新房市场去化承压。前8个月,天津共开盘60个项目,开盘项目平均去化率约为29.5%,较去年同期下降22.6个百分点。

从2年降到6个月

从《通知》内容来看,天津市本次通过多种方式增加了市民获得购房资格的机会。比如,非天津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而在此前,非天津市户籍居民需要提供连续2年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此外,居民家庭如果将自有的1套住房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即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而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后,将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也可再购买1套住房,即“认房不认贷”。

在降低购房资格条件的同时,在天津购房的资金门槛也将进一步降低。新政提出,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在这个文件发布之前,天津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首付款至少需要60%。

今年5月,天津市下调房贷利率最低至4.25%,成为今年第一批下调房贷利率的城市。在本次新政中,天津市再次提出了利率优惠,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其实本次新政由来已久,在今年8月4日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中就曾提出,支持分区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下调住房贷款利率,降低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性需求。时隔月余,上述建议措施得到了细化并正式落地。

土地出让金可分期支付

在供给方面,天津市也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公司降低了多项成本。《通知》提到,凡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记者了解到,此前广州、郑州、岳阳、衡阳、扬州、洛阳等城市也给出了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的优惠。

此外,天津市还要求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建企业、材料供应商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上下游企业融资连续稳定,确保项目建设。同时降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3%确定;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15%执行。

天津市降低供需两端交易成本的背后,是当地持续低位运行的房地产市场。中指数据显示,今年1~8月,天津新建住宅价格累计下跌0.2%,涨幅较去年同期收窄0.9个百分点。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493.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1.3%。二手房的数据同样不及去年,前8个月二手房成交面积为53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了27.3%。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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